教练员上岗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

一、具备的知识和技能
1、理论教练员

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、驾驶理论、机动车构造、交通安全心理学、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,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,了解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,具备编写教案、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。

2、驾驶操作教练员

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、驾驶理论、机动车构造、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,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、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,具备驾驶要领讲解、驾驶动作示范、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。

二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

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管理,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,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制定本大纲。

1、适用范围

申请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。

2、执行主体

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具体实施。

3、考试内容分类及考试方法

(1)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

考试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个科目(示范教学考试用车为申请准教车型)。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,试题有判断题、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等三种类型,每套题为100题,考试试题必须从全国统一考试题库中提取;示范教学考试采用必选题和现场随机抽题方式进行,由申请人进行现场讲解和动作示范。

(2)考试时间及考试分值

理论考试时间为90分钟,示范教学考试时间为20分钟,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。

(3)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及合格标准

①理论教练员、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:理论考试成绩占60%,示范教学考试成绩占40%;

②驾驶操作教练员:理论考试成绩占40%,示范教学考试成绩占60%。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个考试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,且按上述方法计算的两科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,方能取得相应的教练员证。

(4)成绩确认及有效期

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必须由2名考试员签字确认,科目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