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租车运价知识与计价器使用
1、出租车驾驶员在与乘客结算车费时应报计价器显示车费数额,唱收唱付,将客票和找补零钱同时交到乘客手中,并向乘客致谢。
2、出租车在营运途中如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,应向乘客说明原因,请乘客等候,及时检修排除故障,如故障一时无法排除,应请乘客改乘其他车辆,少收或免收车费。
3、电召出租汽车是指通过电话、网络、路边呼叫装置、呼叫终端等方式呼叫出租汽车。乘客可通过电话预约出租服务,智能调度中心系统通过.驾驶员抢答后自动决策分配最近的出租汽车前去载客。电召可以减少乘客等车时间;减少出租汽车空载时间。电召出租汽车属于车辆调度范畴,调度的目的就是合理分配路网中的出租汽车,有效降低出车空驶率,满足人民群众约车需要。
4、出租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:无计价器,有计价器不使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的;驾驶员拒不出具出租车当次有效专用发票的;由于驾驶员原因或车辆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;未经乘客同意另载他人或故意绕行的。
5、驾驶员如果存在拒载、议价、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,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,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、出具相应车费票据、不使用文明用语,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等违规行为,将面临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6、计价器显示的车费不包含车辆通行费,一般不含燃油附加费,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向乘客告之并做好解释工作,如实向乘客收费,不得向乘客收取返程的通行费。
7、出租汽车无计价器、有计价器不使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乱收费的,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按照现在执行的有关规定,驾驶员不出具出租车专用发票的乘客可拒付车费,《条例》则对这一规定进行了细化,明确为“当次有效专用发票”。也就是说,如果司机拒不出具乘客当时打车的发票,乘客也可拒绝付费。